汽車摩哆禁頻閃燈強光燈 不准安裝 但賣無罪

(吉隆坡30日訊)儘管陸路交通局禁止汽車及摩哆安裝頻閃燈(LED)及高強度放射燈(HID)等裝飾,但許多汽車裝飾商店仍有出售;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里依斯邁阿末說,銷售汽車裝飾並不違法,但安裝在轎車或摩哆會被取締。

他是接受馬來報章《每日新聞》訪問時說,各式各樣的汽車裝飾可在市面上銷售,只要是合法途徑入口及不是仿冒品,那麼商店要出售絕對沒有問題,但汽車和摩哆是不允許安裝不合規格的車牌、隔熱膜透光度及車燈。

“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執法組可取締那些出售不合法汽車裝飾的商店,這不在陸路交通局執法範圍。”

他估計全國約有3萬間商店銷售汽車裝飾,陸路交通局已頒布了被禁止使用的汽車裝飾,並展開大型的取締行動,也檢查上百萬輛的交通工具。

沒接不准銷售通告

《每日新聞》的記者在走訪汽車零件和裝飾的商店,發現許多商店仍在銷售不合規格的車牌、隔熱膜透光度及車燈。

報導指出,商家受詢時說,商店並沒有接獲不准銷售的通告,因此至今仍可出售。

一名位于怡保路的商家說:“有人要買,我們只能賣給他,出售這些並不犯錯,儘管這些是不合規格,但仍有許多人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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