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球罵警隊 柔守門員罰款30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輸球罵警隊 柔守門員罰款3000

(檳城30日訊)輸球后涉嫌辱罵聯邦后備隊與警隊的柔佛達魯塔克欣二隊守門員,今日改口認罪,被判罰款3000令吉或坐牢8個月。



被告莫哈末安尼斯(32歲)家人為他繳付罰款了事。

律師希蘭阿祖南為被告求情指出,被告是職業足球守門員,因這起事件蒙受巨大損失,不但被球隊開除,更被大馬足球公會禁賽半年,失去很多贊助商,讓他受到很大教訓。

“被告當時不但因為輸球情緒低落,更不滿被觀眾丟擲石頭,氣在心頭下,一時無法控制情緒。被告是一名初犯,並保証不重犯。”



他說,被告早年曾代表國家出國比賽,在2002至2005年曾是亞運會足球隊代表,今年因被禁出賽,無法代表國家隊。

他指被告已感懊悔,一切都需重新開始,希望法庭鑑于他的認罪,節省時間與金錢,從輕發落。

主控官諾阿祖拉副檢察司則希望法庭的判決,足以給被告一個教訓。

推事烏瑪德薇說,在考慮到被告面對的后果及其行為將對公眾引起的效應后,判如上述。

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3日晚10時50分,在檳島市政廳體育館以粗俗字眼辱罵聯邦后備隊隊員與蓄意侮辱警隊,觸犯刑事法典509條文。

此罪可被判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案情,被告球隊在對壘檳隊時,以2比一落敗。在場護送球員入更衣室的警官,聽到被告辱罵警方與聯邦后備隊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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