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組再駐守麻坡貪食街 阻小販提早擺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執法組再駐守麻坡貪食街 阻小販提早擺攤

(麻坡1日訊)麻坡市議會豎立限時營業時間告示牌1個月后,執法組人員近日再出動,駐守貪食街,阻止小販提早擺攤。



當局相信是告示牌闡明“下午1時營業,中午12時準備營業”的1個月通知后,從昨天開始行動,派出羅厘及執法官員駐守該街。

執法官員這項行動,再次讓小販提心吊膽,或從早前約10時許即可允准擺檔的營業時間,被迫“一退再退”至下午1時,相等于過了午飯時間,小販生意將深受影響。

爭取沒定案



小販懊惱的是,此項課題拖延逾4個月,各相關單位至今未就小販獲准擺攤的時間,議決最后定案,且協調單位與相關小組,包括執照組與泊車位管理組,出現不一樣的指示,令小販混淆不已。

售賣潮州糕的小販黃玩興(49歲)指出,當局從華人農曆新年前開始,一再展開取締行動,阻止小販“提早”營業。

他說,小販的要求是希望上午11時獲准擺攤,而市議員已允諾協助爭取,遺憾的是,至今仍未有定案。

他指出,執法官員近期僅前到拍照,暫未有對小販採取行動,直至昨天開始出動大羅厘,且從早上9時許就開始“駐守”在街道,“緊盯”小販動作,另搬走一些小販擺在路邊的障礙物。

他見情況不妙,于昨天親自前往向負責泊車位管理小組的主任了解情況,后者表示可以在11時30分擺攤。

“今早執法的官員卻不是這樣說,反指‘上頭’沒有這樣的指示,令小販左右為難。”

他指出,上午11時至1時,為午飯時間,也是食客開始出來光顧的高峰時間,小販如果被限止12時擺檔和1時營業,那至少流失30%顧客。

黃義磊促上訴期間
儘可能遵守時間

麻坡貪食街聯誼會主席黃義磊促請小販,在向當局爭取要求于上午11時被允許擺攤的“上訴期”,儘可能遵守當局規定的營業時間,避免衝突或遭到罰款。

他指出,當局開駛大羅厘到貪食街,準備執法,讓小販都不敢提早出來,但一些僅提早半小時把攤位推出來的業者,則受到官員口頭警告。

他已就此事聯絡馬華麻坡市議員黨鞭李俊滽,唯暫未獲得后者回應,並會向李氏要求盡速處理此事,讓小販安心做生意。

另外,雲吞面小販馮金輝(50歲)則反映,目前經濟不好,小販生意下滑,希望當局網開一面,不要為難小販。

他說,當局這項行動,讓平日熱鬧的貪食街,分別在早上及晚上時段顯得冷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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