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垃圾分類措施 大臣:應先教育後刑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推行垃圾分類措施 大臣:應先教育後刑罰

(芙蓉1日訊)森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指出,9月1日推行的垃圾分類措施應“先教育后刑罰”,希望固體廢料管理機構重新檢討向違規住戶施以1000令吉罰款的行動。



他說,推行垃圾分類措施,應先教育社會,特別是年輕人,需教導他們分類垃圾,例如在校園積極推動再循環運動。

“刑罰固然可以帶來遵守的壓力,但森州政府不認同這項方式,我們希望能給民眾多一些時間。”

莫哈末哈山今午主持每週三行政會議后,在記者會上這么指出。



給民眾時間適應

他說,如今每戶已獲提供一個有蓋手推式垃圾桶,居住環境已很整潔,一旦進行垃圾分類,人民又回到從前那樣,把垃圾掛在籬笆或置放在屋外,引來流浪動物拖曳垃圾袋,影響居住環境整潔。

“一旦執行垃圾分類,州政府建議房屋及地方政府,通過固體廢料管理機構多提供一個垃圾桶,讓每戶可擁有2個垃圾桶進行垃圾分類。”

他強調,不是每項措施的成功,都可以依靠刑罰來達成,應該先教育群眾,讓群眾瞭解垃圾分類。

他說,或許他的言論會引來政府部門不滿,但身為一州之長,他必須站在前線面對群眾,州政府必須表達不認同這項措施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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