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4.0之战无不胜 解答专栏
总部分行间的供应代码为NS
询问者:Ms Goh
问:我们是一家运输公司,公司总部和5家分行都在不同地点,账目也不同。我们是根据分行来注册消费税,所以有6组不同的消费税号码。
1. 哪些由总部代分行支付的开销,总部会以根据成本再开税务发票给分行。在以下情况,应该用什么税务代码呢?
i) 由供应商或保险公司开给总部的保险与印刷费用,以及其他6%标准税率的开销,我在开单(Billing)时可以用SR的代码吗?
ii) 路税、燃油、大道收费和其他总部支付的开销,代码是EP-0%或OP-0%。我在开单时可以放ES-0%或OS-1%吗?还是有什么建议呢?
iii) 固定资产(例如货车)以账面净值转名给分行,我们需要针对这账面净值征收6%的消费税吗?
2. 如果我们帮客户支付消费税,以及支付代理上述所讲的开销,应该放什么税务代码呢?支付给客户的费用账单,可以用GS-0%代码吗?付给代理的则放GP-0%?还是有什么建议呢?
3. 因物品损坏支付给客户的赔偿,是否可以索回进项税?
答:
1. 用NS,这是一个新的税务代码,专用于在分行与总部的供应。
i) 不能。
ii) 不能,可用NS
iii)不须要
2. 帮顾客支付消费税用OP(税务发票一定要是顾客的名字),然后向他索回要用OS。如果税务发票是你的公司名字,那你就必须向关税局索回进项税,进账时用TX,然后再向你的顾客索回时要用SR。
3. 赔偿不被征收消费税。
只开发货单未送货不算供应
询问者:CY
问:
1. 根据关税局,商家在开了发货单(Delivery Order)的21天内必须发出税务发票。我们一般是在送原料时开发货单,例如运输软钢格栅和栏杆材料(Mild steel grating or mild steel railing)供进行热镀锌或粉沫喷涂(powder coating)时,我们只是开发货单让对方签名,作为收取了我们存货的证明,对方会保存发货单供我们日后参考检查存货。我们可以继续这个做法吗?请建议。
2. 公司之间的开销,例如租金、水电费、大道收费、汽油柴油等,在开税务发票时应该征收6%消费税吗?还是因为是代付所以不必征税?如果要征税,我应该放什么税务代码呢?如果不必征收,又应该放什么代码呢?
答:
1. 这没有问题,因为你开发货单还不算供应,因为货还是属于你公司的。但
是,你开发货单送货给你的顾客,那就必须在21天内开单。
2. OS,如果税务发票是别的公司名字
SR,如果税务发票是你的公司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