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判抬高價罪 蘋果敗訴罰17億
(紐約1日訊)美國第二上訴巡迴法庭裁定,蘋果與5家出版商合謀抬高電子書價格案被定罪,需向消費者及代理律師賠償4.5億美元(約16.8億令吉)。
據“新浪科技”報導,法庭裁定支持曼哈頓地方法院之前的裁決,蘋果與5家出版商合謀抬高電子書價格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上訴庭還指出,曼哈頓地方法院對蘋果下達禁令以防再犯也是適當作法。
美國曼哈頓地方法院法官丹尼斯科特是在2013年7月作出相關裁定,隨后在9月簽署一項禁令,阻止蘋果再次與圖書出版商共謀提高電子書零售價格。
有關禁令規定,蘋果在5年內不得與美國5大主要出版商簽署新電子書經銷協議。同時還要求蘋果聘請外部觀察員,負責監控蘋果的反壟斷政策,為期2年。而蘋果就此提出上訴。
對于這起訴訟,蘋果承認公司高管曾與出版商私下會面,討論亞馬遜對電子書價格大打折扣所帶來的影響。但蘋果律師認為,法官之前的裁決是在濫用法律,懲罰有益的行為。
此前,蘋果律師西奧多鮑特羅斯曾稱:“蘋果與出版商之間有關電子書價格的討論,未通過將合法協議變成非法的價格操控,而改變了市場準入標準。”
另外,愛荷華大學法學教授赫伯特霍溫坎普在去年稱:“蘋果上訴是個冒險選擇,畢竟之前敗訴已定調。如果敗訴,蘋果只能接受4.5億美元(約16.8億令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