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壓力逼人,難以償還債務重組后的欠款,申請破產是最后方法?
⊙張先生指出,他在兩年前求助于信貸咨詢與債務管理機構后,規劃出10年償還債務的方案。
他說,兩年前開始攤還欠款,當時每月還2800令吉,如今已調整到3100令吉。
他坦言,開始償還時已深覺難以負擔,現在還調高數額,自己根本喘不過氣來。
“我曾再度求助信貸咨詢與債務管理機構,但對方顧問指最長償還期是10年,自己已沒有其他方法。”
張先生說,回看自己的狀況,是否只有破產這條路。
★林若輝律師
據事主的說法,破產的確是最壞的打算,但被判入窮籍不是末日,張先生仍能工作,待日后經濟能力改善后,再償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