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屋沒人理可求助市會 委私人管理層費用高

逾20年的多層店屋,迄今沒人願擔任聯合管理機構成員,以致衛生、維修問題沒人跟進,讓住戶困擾不已。

⊙陳先生指出,本身住在蒂沙蕉賴的單位,樓下是店舖,多年來都是發展商管理當地問題。

他說,該區面對衛生問題,無奈發展商的辦公室在安邦,所以要投訴的商民必須到安邦區,非常不便。

“據其他居民告知,許多單位都是租客,居民大會更曾流會,所以難以組成聯合管理機構。”

他想知道,在這情況下,如何才能成立聯合管理機構,由自家人負責回當地問題。

★加影市議員黎濰裮

若要成立聯合管理機構,居民必須找出7人,且不能由拖欠管理費的居民來組成,無奈這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所以鮮少人要擔任。

以上方法行不通,一群居民也能求助市議會,讓建築物委員會委任私人管理層,替代現有的發展商,但相信管理費會比現在高。

要解決管理問題,居民必須給予配合,準時繳付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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