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4.0之战无不胜 未查证课税期 弄错报税日成大误区
讲题:揭开消费税软件10大误区
消费税虽然实施了一段时间,但Syntax科技总执行长张志新说,不少企业未查证课税期,这将导致弄错呈报日期,这是最大的误区之一。
张志新在主讲课题时,分享并警惕有关会计的常见错误,让企业和从事会计的人士避免不必要的人为疏忽。
在新税制下,大马皇家关税局将呈报期限分成2类,即营业额超过50万至500万令吉之间,必须每3个月呈报一次;超过500万令吉营业额,需每月呈报。
换句话说,消费税视企业规模而定,大企业需每个月申报消费税,一年呈报12次;小企业则每3个月呈报1次,一年4次。
不过,张志新强调,企业必定要先确认公司的呈报期限。
“很多公司没有收到关税局有关呈报日的信函通知,就自行呈报,这是不对的。就算公司没有收到该信函通知,也得浏览消费税网站查证,避免在错误的时间点呈报消费税。”
他说,企业可游览消费税网站上,点击的纳税人联系点(简称TAP),然后输入公司的消费税注册编号(GST ID),并可查看该信函确认公司的呈报消费税日。
误区2:税务代码出错
新税制下有多达23项消费税税务代码(TaxCode),在明确记得这么多的税务编号确实确实不容易,甚至很容易出错,被罚款或坐牢。
建议企业可在软件中,预设(preset)税务代码。比方说,文具属于标准6%标准税率,公司可通过软件预设税务代码,点击“文具”即直接归类为标准税率,无需思考文具是什么税务代码,也可避免税务代码输入出错。”
误区3:错误采购税务发票
税务发票是企业用来申索进项税(inputtax)的重要文件,企业除了要确保获得税务发票,还得确认进项税款额正确。
以购买150令吉的物品来说,企业可申索的进项税款额为9令吉(150令吉的6%)。如果商家提供的税务发票显示进项税款为8.90令吉,与正确款额9令吉相差10仙,企业可要求商家重新提供正确款额的税务发票。
误区4:简化版税务发票
企业必须谨记简化版发票仅供索回30令吉税款,如果交易额超过500令吉,就得先自行分开2种消费税输入法。
比方说,800令吉物品的税务发票,要当做分成500令吉和300令吉的物品输入软件系统。税务发票的首500令吉价值,在软件点击税务编号“TX”,即最多申索30令吉进项税;税务发票剩余的300令吉价值,则输入税务编号“BL”,即说明不可申索进项税。
误区5:不懂处理迟来的采购税务发票
假设企业在4月份买物品,但供应商迟至8月份才提供税务发票。企业应该将迟来的税务发票,归纳在新的课税期,延迟伸缩进项税。
误区6:简化版税务发票与会计软件不一致
关税局指出,无论目前企业是否使用简化版税务发票,9月30日后,5个行业的零售商(即娱乐、五金、杂货、餐馆、文具及药物领域),必须使用销售终端(POS)系统。
针对上述特定领域并在目前使用简化版税务发票的公司,在赚用销售终端系统后,必须确认2个税务发票的款额正确不误,特别是面对整合加减(rounding adjustment)的问题。
误区7:不退还定金消费税呈报出错
很多企业忽略,甚至以为不退还定金(nonrefundable deposit)无需征收消费税,导致消费税呈报出错。企业必须谨记不退还定金得征税。
误区8:遗漏呈报消费税
在消费税报表(GST-03)所呈报的送货单,都必须计算消费税。
误区9:不了解可延迟退还退税权利
若企业的进项税,超过销项税(Output Tax),关税局将会退还退税给企业。但是某种情况下,一些企业害怕因申索退税被关税局查账,可选择关税局延后退税。企业只需在消费税报表(GST-03)中,第9项”carry forward refund for GST”中选择“yes”即可。
误区10:未向专业人士咨询消费税详情
在很多情况下,软件顾问与消费税顾问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各有不同,故应该询问特定专业人士对意见,避免呈报消费税出错。
销售终端系统
简化流程省时增效率
讲题:如何应对关税局在9月30日以后的税务发票要求?
关税局规定5个行业零售商必须在9月底后,一律使用销售终端(POS)系统,但考量到销售终端系统可改善企业效率,并符合电子化的年代,TM Century解决方案私人有限公司认为,除了有关特定领域,也建议其他行业一同使用销售终端系统。
TM Century解决方案私人有限公司产品经理黄玟钛说:“5个行业零售商即娱乐、五金、杂货、餐馆、文具及药物领域,必须在9月30日后使用销售终端系统,不过及其他行业的企业也应该顺势,跟进时代的脚步,使用销售终端系统。”
Century解决方案私人有限公司是autocount消费税会计软体供应。
他说,销售终端系统为企业提供不少好处,如简化了解操作流程,改善效率节省时间。
“如果用手写发票,企业得谨记每个销售物品的内容和资料。但在销售终端系统下,企业可以通过条形码(barcode)解读器
,迅速下订单,节省时间,即刻取得物品的细节,还可以确保订单正确不误。”
他指出,使用销售终端系统也可协助企业,了解产品的销量和买气,协助作出物品采购和库存的决定。
“企业可从中清楚了解库存和销量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持续销售特定物品,或者善用特定资金在其他用途上。换句话说,企业可更有效的掌控成本,完善处理现金周转。”
报税程序失误勿踩10地雷!
讲题:呈报消费税,一步一步来
呈报消费税出现的失误除了电脑输入外,也不乏人为疏忽导致的错误。
YYC消费税顾问陈顺达指在关税局网站公布一份名单,显示有商家报税失误,需到关税局办公室作出解释,因此他列出商家主要的10项报税程序失误。
商家可通过网上报税和人手报税,陈顺达建议,采取较为简易方便的网上报税。他促请商家先尝试登入在消费税网站帐号,以免最后期限无法登入而面对报税困难。
商家在点选付款期限时,需看清楚选项无误,呈报程序在出现呈交和列印单据才算完成。之后商家可带着有关报税单据,到银行或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至于人手报税则需亲自到关税局呈交表格,之后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网站付款,但这取决于国内银行是否提供相关服务。
失误1:未将利息收入纳入GST-03第12项
商家的利息收入,包括从银行定期存款取得利息,都需纳入报税行列,且需使用ES43税务代码,相关资料会出现在第12项。
失误2:未将汇率亏损放进第12项,同样需使用ES43税务代码
关税局系统不接受负数,商家在呈报时需填写正数。例如汇率亏损为100令吉,在栏目填写为100令吉,而非负100令吉。
失误3:消费税实施前的单据使用错误税务代码
即使消费税前买进的货品不含消费税,也不可随意列为免税或零税率项目。
失误4:没有把销项税分类填写在GST-03的第19项
例如脚踏车商家将旗下商业房产出租,也需开设新的MISC代码,而租赁商业房产的代码为68102。
失误5:进口货品只是填第6b项,没有把价值填在第6a
进口货品税务发票无法摄取实际价值,仅可采纳有6%消费税的价值,属系统撷取资料问题。建议商家将K1表格和关税局官方收据一并呈上,以免出现价值不吻合问题。
关税局是根据CIF价值,即保险和运输费用估算价值,而非FOB内的商品价值,因此商家在填写相关价值需采用CIF价值。
失误6:供应没有输入税务代码
这需检查交易账目,如销售额为1000令吉,但第5a项目只有800令吉,表示商家少报销售额,因此需重新检查所有交易是否遗漏输入税务代码。这也凸显最后检查重要性。
失误7:卖公司资产没有征税
在消费税实施前购买的车子,在消费税实施后卖出需缴消费税。若车子是在消费税实施后买进,就无需付消费税,但不可少了税务发票。
失误8:支出的交易用错税务代码
支出(disbursement)和退款或归垫(Reimbursement)的税务代码为OS,而非ES和ZRL。
支出如印花税(Stamp duty)无需交付消费税,代码为OS;归垫项目如购买文具被征收消费税,且可索回进项税,应使用SR代码。这是GST-03的第12项栏目中,需检查的资料。
失误9:CN用错税务代码AJS,应使用SR(跟税务发票一样)
SR代码会出现在GST-03的第5a和5b项目内,但AJS只会出现在第5b项,无法与6%消费税项目对比,最终结果将出错。
失误10:购买公司资产未填写GST-03的第16项(收购资产总值)
公司在收购固定资产,需填写第1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