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註冊局插手 限月內解決雙包糾紛

獨家報導 : 薛淑敏

(吉隆坡2日訊)董總今早正式接獲社團註冊局來信,限令一個月內解決僵持不下的“雙包”領導層糾紛。

改革派秘書長傅振荃透露,有關信函是在今早10時30分送抵董總,信函正本是致給董總,副本共有3份,分別給當權派主席葉新田、其本人和改革派財政林國才。

“我還沒收到相關副本;我認為這是社團註冊局對董總的警告信,內容要求董總在30天內處理和解決領導層風波。”

他說,該局建議和法庭希望兩派人馬庭外和解意願是一致的,而改革派立場也是希望風波能儘早結束。

擔心註冊被吊銷

“雙方要有誠意及依據章程和民主意願,若一方總是依據單方面想法行事,糾紛不可能被解決。”

傅振荃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改革派在6月30日會見雪州社團註冊局,該局主任當時暗示,董總無法在6月完成常年會員代表大會一事,嚴重違反章程,該局將就了解此事並採取行動。

“我們感到擔心,如今正式收到信件,證實存在董總註冊被吊銷的可能性。”

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社團註冊遭撤銷原因包括未提呈常年賬目、提供虛假信息、濫用基金或出現內部糾紛等。

條文16.1闡明,若社團註冊官認為註冊團體理事發生爭執,引起註冊官對成為社團理事的身分有所不滿,註冊官可要求社團在一個月內,出示證據證明有關糾紛已解決及已妥善委任合法社團理事,又或者通過訴訟尋求解決有關的糾紛。

條文16.2則指出,若在條文16.1發出的通知,沒在一個月內或獲得社團註冊官允許延長的時間內受到遵守,註冊官可根據13條文采取行動撤銷社團的註冊。

葉新田:未收到信不便評論

當權派主席葉新田說,目前還未收到社團註冊局的信函,不便作出評論。

“我還沒有收到相關信函,必須進一步了解情況和信件內容后,才可以具體的發表談話。”

葉新田週四對《中國報》重申當權派立場,強調和解必須依據法、理、情和章程行事。

“只要符合上述條件,我們不會反對和解,目前法庭還在審訊當中,一切都要看情形而定。”

詢及是否接受改革派邀約的圓桌會議時,葉新田略帶氣憤地指出,“我是主席,為何是改革派召開會議。”

邀當權派出席圓桌會議

改革派將釋放善意,邀請當權派出席內部圓桌會議,共商領導層風波事件。

傅振荃指出,他將在近期內致函給葉新田等人,並邀請全體董總中委出席圓桌會議。

”會議為了董總命運而召開,會議會在近期召開,畢竟30天內要解決風波,30天的期限其實很短。”

詢及是否是要求華團領袖共同協商時,他認為無此必要。

“以前試過外部調解,可是風波無法平息,我認為一切還是要回到董總內部解決,畢竟連法官也無法解決此事。”

無論如何,傅振荃強調,改革派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

“葉新田現在是獲少數支持的領導,他應該自我檢討,而且自動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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