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要”沒抵抗女友告男友性侵
台灣新北市杜姓男子去年12月底和女友在家通宵打麻將後,2人同房共枕眠,杜男睡醒後和女友做愛,事後被控性侵。
新北地檢署認為,杜男求歡過程,女方雖曾低聲說“不要”,但未呼救也沒抵抗,杜男罪證不足,不起訴。
台灣《蘋果日報》報導,杜男(19歲)的女友(18歲)控訴,去年12月底,她到杜男家中聊天、打麻將直到天亮,才和杜男進房睡覺。而當天她本想提分手,但覺得時機不對沒開口。後來2人睡到下午3點多醒來後,杜男伸手亂摸她,還強將她衣物脫掉性侵。她因擔心吵到睡隔壁房的小嬰兒,曾低聲說“不要”,仍被性侵。
但杜男否認性侵女友,辯稱當時2人有互相愛撫,女友都沒抗拒。他要女友寬衣解帶,女友也照做,直到發生性關係時,女友才反手推他一下,低聲說“不要”,但因女友配合他調整姿勢,他以為是挑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