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沒冒犯公眾 青年金馬崙半裸沒犯罪

(關丹2日訊) “青年半裸,金馬崙山頂”事件跟進:彭亨州警方刑事調查組主任拉嘉沙哈崙高級助理總監指出,青年與友人私自半裸,沒有冒犯任何公眾,就不算是罪行。

“如果該青年半裸時,讓他人不安及驚嚇,則屬犯法。”

另外,拉嘉沙哈崙補充,至今未接獲任何投報。

詢及面書上流傳該青年的半裸照一事,他指出,上載及轉發該圖者犯法。

面子書于週三(1日)流傳著一張疑似華裔青年,在金馬崙高原依繞山半裸的照片,目前還不知此事的真偽。

圖中所見,該男子身材瘦削,身上僅穿疑似內褲,並站在依繞山頂上的大牌子及大馬國旗前,左手持著依繞山頂小牌子,以遮掩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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