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諭令班迪卡等4人 提呈伊刑法宣誓書

(吉隆坡2日訊)吉隆坡高庭諭令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與另外3人,本月10日前就4名穆斯林申請庭令,阻止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向國會提呈伊斯蘭刑事法私人法案的申請,提呈宣誓書。

另3人是哈迪阿旺、國會下議院副議長拿督羅南健迪及國會秘書拿督依斯邁莫哈末。

申請人的代表律師西蒂卡欣說,副主簿官諾哈斯妮雅在此庭令申請過堂時,發出此指示。

她說,其當事人是基于伊刑法私人法案違憲的理由,申請禁令阻止哈迪向國會提呈有關私人法案,尋求辯論通過。

她說,有關提呈私人法案是企圖“走后門”修憲的做法,這項行動不但影響吉蘭丹穆斯林,也影響全國的穆斯林。

4名申請人,即曼蘇沙厄律師、民權組織成員阿茲拉、哈斯比馬布特拉,以哈茲瓦妮查馬魯,6月4日入稟吉隆坡高庭申請禁令,哈迪阿旺、班迪卡、羅南健迪及依斯邁莫哈末,被列為答辯人。

他們認為,哈迪試圖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也違反民聯橙皮書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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