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形容种族主义婆婆 查哈拉胜诉 冠英赔50万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被形容种族主义婆婆 查哈拉胜诉 冠英赔50万

(槟城3日讯)槟州反对党领袖拿督查哈拉针对被形容为“种族主义婆婆”,起诉槟首长林冠英诽谤胜诉;槟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诺丁今日谕令林冠英必须支付查哈拉50万令吉名誉损失赔偿,另加年利5%利息及4万令吉堂费。



高庭也发出禁令,禁止也是行动党秘书长的林冠英,再对查哈拉发表有关指责,同时谕令林冠英必须收回有关言论。

至于林冠英反起诉查哈拉诽谤的诉讼,则被驳回。

林冠英提上诉



林冠英代表律师拿督慕叻里较后指出,他已接获林冠英指示,提出上诉。

查哈拉与林冠英本人今日都没亲自出庭聆判,双方由各自律师代表出庭。司法专员拿督诺丁花约一小时半,宣读其判词。

法庭认为,起诉人查哈拉已向法庭証明,她所指的诽谤性质言论确实有在报章及网媒上刊载。鉴于林冠英是槟州首长,被刊载在报上及网上的有关谈话,将引起公众的阅读兴趣,从而影响查哈拉的形象及公众对她留下的印象。

诺丁说,根据媒体报导,查哈拉也向法庭証明,有关言论的确出自林冠英口中。

“以林冠英的首长身分,他是个具影响力的人物,他所说的话,公众自然会相信,导致查哈拉形象受损,影响她身为一名政治人物的社会地位。”

在此诉讼中,林冠英指查哈拉抨击及谎称他批准在木蔻山岛建妈祖庙,及批准将木蔻山改名为妈祖岛,事实上根本没有妈祖岛的存在,因而对查哈拉提出反起诉,指查哈拉诽谤他。

但诺丁认为,查哈拉就木蔻山岛改名一事的指责,可看出是一般性的针对地方执法当局,并非针对首长个人。

查哈拉面书感谢支持者

官司胜利后,槟州反对党领袖查哈拉随即在其面子书上发出“劝告”,指不要“多嘴”说出无礼及不尊敬他人的话语,她也感谢所有关注及支持她的人。

她在周五(3日)早上10时30分上载有关帖文,并附上一张照片,照片中有其照片及写着“拿督查哈拉起诉槟首长林冠英指她为种族主义婆婆胜诉,恭喜!”。

有关帖文在3小时内已获得约140个赞,也有不少拿督级人物及网民留言祝贺及支持。

林冠英接受上诉建议

针对槟州反对党领袖查哈拉,针对“种族主义婆婆”字眼起诉林冠英诽谤获胜诉,林冠英说,他的代表律师强烈建议将此案入禀上诉,他会接受律师的建议。

“这是律师的建议,我会跟随律师的意见,这是我目前所能作出的回应。”

林冠英周五(3日)早上,为柔鲁粮食永续生产园计划主持开幕仪式后,受记者询问时,如是指出。

新闻背景
拆土著摊格要求解释

2013年12月9日召开的槟州立法议会会议上,查哈拉参与辩论时,要求州政府解释,为何地方政府当局取缔清洁海滨的非法马来小贩摊位,拆除两个营业已逾20年的小摊格,却未取缔峇眼阿占非法华裔小贩课题。

林冠英同日在州议会外召开记者会反击,形容查哈拉为“种族主义婆婆”。

查哈拉接着在隔日(10日)要求林冠英道歉,林冠英同日下午发文告,针对他称槟城反对党领袖查哈拉是“种族主义婆婆”时”,使用“婆婆”的字眼,向对方道歉,但改称她为种族主义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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