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索回消費稅 數額高壞賬 需法律文件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商家索回消費稅 數額高壞賬 需法律文件

講題 1 : 關稅局總監決定、指南、特別更新



(吉隆坡3日訊)商家在銷售商品時先替客戶繳交消費稅,但若客戶在6個月內沒有繳付變壞賬,商家可在第7個月向關稅局索回已繳付的消費稅。

YYC咨詢夥伴葉欣向指出,但商家需附上有效的文件,如追討欠款的通知信,欠款額較高的個案還需要呈上法律文件。

她說,也有商家在第7個月時暫時不想索回消費稅,也需寫信告知關稅局。



需寫信申請

“有些商家會覺得,客戶是會還錢,但需要多一點時間,因此在壞賬形成后,即6個月后,先不願向關稅局索回消費稅,這也需要寫信給關稅局,告知當局暫時先不索回消費稅。”

倘若這筆壞賬拖欠太久,商家想要索回消費稅時,也需要有有效文件,並寫信向關稅局申請,因這將影響商家現金流。

葉欣向今日在由《中國報》主辦的“消費稅4.0之戰無不勝”講座上指出,自消費稅落實后,關稅局每兩週就會新增或更新一些指南,因此商家需要知道如何在關稅局的消費稅網站上查詢。

她指出,進出口的商家會面臨匯率變動的問題,匯率兌換必須依據關稅局的匯率表。

“進口商品時一定要拿K1表格,否則沒有辦法索回進項稅,在該表格上已有貨幣兌換率,在進賬時需依據該兌換率;出口商品也需要依據關稅局的兌換率。”

董事費逾50萬需付消費稅

在消費稅最新指南新增的董事局費用中,倘若一家上市公司的非獨立董事,因擔任多家公司非獨立董事,董事費超過50萬令吉,那則需要繳付消費稅。

葉欣向指出,若是私人公司董事則無需繳付消費稅。

另外,公司購買轎車給員工使用,是不能索回進項稅的,若要索回則需符合幾項條規,包括轎車需登記在公司名下、轎車不能出租、不可做為私人用途的打算、轎車需保留在公司內,用于商務用途,及貼有公司名稱標籤。

“只有符合這5項條規,公司才能向關稅局提出申請。如果是商用汽車,如貨車和羅里則可以索款。”

消費稅落實初期,商家難免會遇到各種問題,葉欣向認為,商家應優先處理較緊急的,千萬別想一次過就能處理好或解決所有的問題,否則會弄巧反拙,情況更混亂。

她指出,在索款時大家都會很混亂,不知什么可索回,什么不可,其實這往往都是取決于自己。

講題 2 : 消費稅會計軟件10大標準

避免輸入失誤掌握軟件10大標準

軟件輸入也是商家在呈報消費稅上常面臨問題的一環,因此Syntax科技總執行長張志新列出軟件10大標準,助商家避免輸入失誤。

標準1:逾期的採購稅務發票

供應商延期發行發票,例如商家在4月採購,8月才收到發票。所有會計軟件都不允許輸入逾期發票,解決方案為設定兩個日期,即將銷售和發票日期各別輸入。這是合法方式,商家只是延期索回進項稅。

標準2:訂金消費稅

訂金需支付消費稅,也需開發票,但在軟件輸入時或出現雙重征收消費稅的可能性。商家需在軟件上進行減除(knock-off),自動扣除早前已收取的消費稅。

標準3:21天規則

部分商家會先出發貨單(Delivery Order),軟件系統會同時征收消費稅。為免在發出發票時出現征收兩次消費稅情況,商家在軟件輸入時需傳送(deliver)發貨單資料,然后再檢查GST-03詳情。

標準4:呆賬減免

這是客戶和供應商雙方相應的情況,也是一個循環。商家可在系統內,針對發票作出第3次程序,把銷項稅變成進項稅,即表示要取回索款。

標準5:呆賬回收

客戶在過了6個月后才還款,需從遞延消費稅(deferred GST)中恢復進項稅。

標準6:送禮規則

一年內向同一名客戶送禮超過500令吉需繳付消費稅,在軟件輸入方面可將此當成客戶交易,列入送禮或供應(Deemed Supply)中。若年內送禮2次,系統會直接計算總值和需支付消費稅款項。

標準7:銷售價整合

許多銷售都有一些零散數額在后,如9.99令吉加60仙消費稅,總額為10.59令吉,系統的進位工具會直接進位成10.60令吉。商家需記得,發給客戶的單據需與軟件系統內列明的數額相同。

標準8:銀行服務費

以53仙支票服務費為例,軟件系統會顯示50仙需付稅和3仙消費稅,但張志新不建議商家單一輸入支票交易,而是待銀行寄來賬單,確認數額后再直接輸入最終數額。

標準9:跨地方整合稅務文件

總公司要整合所有分行文件,其實無需重新輸入資料,可採用軟件系統內的輸入(import)和輸出(export)功能。總公司可將所有發票一併輸入,並在確認后自動進入數據庫。這可免去重新輸入的失誤機率,若有錯誤也是來自資料源頭。

標準10:可呈報消費稅

張志新不建議商家以人手呈報消費稅,軟件可自動生產GST-03表格。在表格內,商家需填寫25個欄目,且須填上領域代碼。若商家在最后關頭也無法確認賬目正確與否,都應先呈報上去。

講題 3 : 掌握23個稅務代碼

大公司也用錯稅務代碼

關稅局近來發布了一份呈報錯誤消費稅-03 表格名單,葉欣向說,不難發現即使是知名的大型公司也榜上有名,可見要完全掌握消費稅實在不易。

“要確保呈報的表格正確無誤,不掌握23個稅務代碼又怎么可以呢!”

以下為葉欣向在會上講解的稅務代碼:

購買使用的稅務代碼說明

TX : 可以索回進項稅的購買。

IM : 含消費稅的進口商品。

IS : 在核定貿易商計劃(Approved Trader Scheme,ATS)下,不含消費稅的進口商品。

BL : 作為商業用途,但不可索回的含稅購買。

NR : 向無註冊商家購買無消費稅商品。

ZP : 向註冊供應商購買,但無消費稅。

EP : 豁免購買,如購買私人住宅產業。

OP : 征稅範圖外的購買。

TX-E43: 含消費稅且歸為豁免供應的採購。

TX-N43: 含消費稅但歸為非豁免供應的採購,或稱部分免徵稅商家。

TX-RE : 含消費稅且不相關應課稅或豁免供應的採購,如綜合式房產開發營運開銷。

GP : 消費稅法令下略過的購買交易,如消費稅團體註冊名義下的購買。

AJP : 任何進項稅調整,如壞賬減免等。

供應使用的稅務代碼說明

SR : 標準稅率供應。

ZRL : 零稅率的非出口商品或服務。

ZRE : 零稅率的出口商品或服務。

ES43 : 附帶的豁免供應,只用于應稅和免稅物資的消費稅註冊者

DS : 視為供應,沒有報酬的供應無需繳付消費稅,包括禮品超過500令吉,或零價值轉讓公司資產。

OS : 征稅範圖外的供應。

ES : 豁免消費稅的供應,如房產和公共交通等。

RS : 減免消費稅的供應。

GS : 無視供應,如團體註冊供應(母公司供應給子公司)。

AJS : 任何對銷項稅的調整,包括長期調整和壞賬等。

講題 4 : 員工五重轉

不改變就成歷史
員工需要五重轉

消費稅開跑以來,除了商家需在經商方面改變態度,員工在各層面也需作改變,張志新在講座會上分享“員工五重轉”。

他曾經分享,“成也員工,敗也員工”這句名言,會計人員每天都在輸入消費稅資料,對企業扮演重要角色。

第一轉:思維轉

員工需有第一轉為思維轉,要接受、了解和改變做賬的模式和使用軟件類別。目前還有一些老闆對更新軟件持有抗拒心態,身為員工需了解其中的利與弊。

“6%消費稅是普通人的觀念,商家和會計師對消費稅的觀念應該是23項稅務代碼。之后會再加10項,增至33項稅務代碼。”

張志新笑言,如果不改變,就會成為歷史。

第二轉:價值轉

至于第二轉為價值轉,員工需不斷提升自身價值,如出席講座會、培訓課程來提升知識。工作不養閒人,團隊不養懶人,企業也不是慈善家,所以員工需展現自己的價值實力。

第三轉:態度轉

第三轉為態度轉,只有全力以赴才能取得成功。張志新指出,如果員工在工作上回應有做,表示敷衍;若說做完則是缺乏熱誠和用心,如果是做好,則是成功的員工。

他也促請會計師,每天要至少檢查3次已輸入數據,並做2份拷貝,以防萬一。這反映態度決定一切,細節決定成功。

第四轉:忠誠轉

此外,第四轉為忠誠轉,若一個沒有業績沒有成果的員工,還是可以在公司生存。若沒有忠誠,員工再厲害卻什么也不是。

第五轉:收入轉

最后一轉為收入轉,在通貨膨脹時代,加上消費稅衝擊下,公司業績表現受打擊也無法為員工加薪,因此可多兼職提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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