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食街小販營業風波,源于市議會準備迎合王城的規劃和發展,陸續實施的新政。
包括凍結發放和更新臨時執照、棚架營業執照、嚴禁街邊小販在市區路邊或走廊營業等。
執法行動也延伸至麻坡四馬路著名貪食街,包括在該路段豎立告示牌,明文規定小販必須遵守時限,在中午12時擺攤,下午1時開始營業。
不過,小販認為市議會主席執意孤行,違反了原先談好讓小販在上午11時擺攤的協議,引起軒然大波!
小販認為營業條例和時限,不能與民眾作習時間“接軌”,無法被接受。
于是,通過貪食街小販同業聯誼會和馬華市議員提出上訴,要求當局重新作出調整,允許小販在11時擺攤。
豈料,在上訴期間,市議會在沒有照會聯誼會的情況下,突然向小販發出通知信,促請小販必須簽下同意書,以示遵守營業條例。
此舉引來小販許多不滿,有感市議會沒有誠意,在時限上訴期間,強迫他們簽署同意書,試圖“先發制人”讓上訴無法成形。
連串風波繼續延燒到日前,執法單位還出動羅厘駐守“示威”。
接連事件使到馬華市議員的努力被指式微,並遭到反對黨支持者和網絡暴民的霸凌和炮轟。
顯然,反對黨比起馬華還要關心小販的處境;不過,以其隱身背后,努力在作網絡煽情和政治攻擊,不如拿出誠意,幫幫小販把問題帶入州議會討論,甚至動議國會來檢討,讓問題真正獲得解決。
甚至還可以在國會為貪食街爭取正名,將老街列入文化遺產之列,把窩囊的馬華所辦不到的事,一一解決,這才是功德無量。(麻坡辦事處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