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枝:按比例计算 4月后医药卡GST须缴
独家报导:薛淑敏
(吉隆坡4日讯)大马普通保险代理员公会指出,今年4月1日过后,所有医药卡都必须缴付消费税;即便消费者在消费税落实前已购买并缴付所有医药卡保费,保险公司也会代政府,追讨4月过后应缴的消费税。
该会副秘书王亚枝说,保险公司将发出税务发票,要求保客缴付4月之后的医药卡消费税。
“那是政府的政策,消费者支付的是消费税,并非保险公司提高保费。”
他以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底的保单为例,征税按照比例计算,其中9个月保费无需缴付消费税,余下3个月则需缴付消费税。
促豁免医药卡消费税
“若保费为1个月300令吉,共3个月需缴消费税,换言之就是900令吉加6%或54令吉,保险公司将向消费者收回。”
他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针对已缴付的医药卡保单,被追讨消费税时,这么指出。
王亚枝认为,政府有必要豁免医药卡保单的消费税,因为该保单与人民健康息息相关。
“公会没有要求政府豁免其他类型保险的消费税,只有要求豁免医药卡,因为这是人民健康的保障。”
他也提醒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马念,之前曾答应将此事带去内阁讨论,可是如今却毫无消息。
询及是否有消费者因消费税而取消或降低医药卡保费时,王亚枝不排除这个可能性。
“有些人可能因经济压力而取消保单,公会立场是劝告他们继续买不可取消,宁愿买较低的保单,也不要让自己面对没有医药保障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