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宗!虐童餵貓糧 男子被控販賣人口

(新山5日訊)國內首宗本地人疑遭販賣案件被揭發!

27歲沙巴杜順族男子疑5年前擄走同村當時年僅12歲女童,過后不僅虐待女童和餵她吃貓糧,還利用女童工作賺錢,被告今日被控販賣人口,但他否認有罪。

被告賈斯林亞慶今早身穿黑色T恤和牛仔褲到新山地庭面控,控狀指出,被告于2011年1月15日至2013年5月17日期間,在新山再也馬斯花園某民宅販賣女童,剝削女童的權利,逼迫女童進行勞力工作。

本月28日過堂

被告的行為已牴觸2007年反人口販賣法令及反走私人口法令(2010年修訂)第14條文(販賣兒童),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于3年和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

被告聽完控狀后,否認有罪,法官莫哈末哈達爾將此案訂于本月28日過堂,且不允許被告保釋候審。

據了解,此案還有一名52歲的菲律賓籍女主謀,仍在潛逃中,與被告為情侶關係。

此案目前是由柔州勞工局特別執法組調查,女童是于前年5月17日被尋獲,當時16歲,今年已17歲,當局也已聯絡女童位于沙巴的親人,基于案件仍在審訊,女童暫由該局安置在庇護所內。

女童12歲被擄走后,13歲由被告從沙巴州帶來新山,過后被逼到多戶家庭當幫傭,也曾到商店區工作,而薪酬全落入女主謀和被告口袋。

女童獲救后,被告立即潛逃到印尼長達9個月,并于1個月前返回我國,在布城從事保安人員工作,勞工局接獲消息后,本月2日在布城將之逮捕。

此案主控官為諾拉斯金副檢察司。

被告與女童是鄰居

被告是女童的鄰居!

柔州勞工局副主任阿茲琳在新山地庭受訪時透露,被告與女童同住沙巴州某甘榜,而被告還是女童的鄰居。

“女童父母育有兩名女兒,女童還有一名姐姐,女童失蹤后,家人曾嘗試報警,但基于居住甘榜距離市鎮至少兩小時車程,加上通訊不發達,造成報案受阻。”

她透露,該局接手調查此案后,曾嘗試找沙巴單位協助,但當地警局和報館皆沒有女童失蹤的相關報導。

她慶幸女童被發現時,仍清楚記得居住地點和家人,而女童長期無法逃離魔掌,主因是女主謀和被告擁有女童身分證,女童人在異地,也無處可去。

另外,她指出,女主謀目前仍在潛逃中,而移民局沒有她的出境紀錄,同時,女主謀已婚,育有兩名女兒,但華裔丈夫已過世。

她說,被告是于2010年與女主謀成為情侶至今。

多次被虐打鄰居救人

阿茲琳指出,女童因居住新山期間,多次遭被告和女嫌犯虐待,因而驚動鄰居,鄰居找到適合機會后,將受害者救出及報警。

她說,女童經常遭被告和女主謀虐打,飽受皮肉之苦,並且也曾遭被告和女主謀餵食貓糧,處境可憐。

“女童是在鄰居協助下,逃離被告和主謀居所,并被帶往警局求助,而警方事后也將此案移交到柔州勞工局處理。”

阿茲琳指出,該局一開始以為是普通勞工被虐案,但后來深入調查,發現女童原來是遭被告從沙巴帶往新山,從事勞力工作。

她說,一般該局發現的人口販賣案件,都是外國受害者,這次是首次發現本地人遭販賣及逼迫從事勞力工作。

被告父是村長曾慰問家屬

被告父親在甘榜擔任村長,并且女童失蹤后,還曾親自慰問女童家屬。

阿茲琳指出,被告家族在沙巴某甘榜享有名氣,而女童當年被擄走時,被告的父親也是事發甘榜的村長。

“被告的父親還曾親自慰問女童的家屬,如今,前被告的父親已不再擔任村長,改由被告哥哥出任村長。”

阿茲琳指出,該局將繼續跟進此案,并搜查菲律賓籍女主謀下落,以將她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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