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內長:警方收集資料 擬援引法令扣阿窿

(吉隆坡6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說,警方正在收集資料,不排除日后援引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和延伸)法令扣捕大耳窿,刑罰包括限制居留。

“由于這項法令最近才生效,目前警方正在收集相關資料和信息。”

他說,此法令闡明,任何被逮捕者,可被限制在國內各地拘留,期限則由防範罪案局決定,但不可超過5年;同時,被捕者也會被扣留在特別改造中心。

旺朱乃迪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問答環節,如是回答馬華張盛聞上議員的提問。

他說,政府意識到我國大耳窿問題日益嚴重,所有涉及人士都是賭徒,所以政府會加強執法,打擊這非法借貸活動。

裝電眼治標不治本

他指出,政府也會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給予地方政府執法方面的支援、到電視台發表演說,以及向民眾派發冊子等,讓民眾更了解非法借貸帶來的后果。

“警方也會委派調查官,到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參與執法,並會監督那些抵觸法令的借貸者。”

他說,目前也有多個政府的合法借貸機構,給予民眾微型貸款,因此希望有需要者可到相關機構接洽,不要非法貸款。

針對安裝閉路電視,監督非法張貼借貸廣告一事,旺朱乃迪說,地方政府執法官員在拆除這些廣告后,隔天就可看到新廣告。

“張貼廣告者以年輕人居多,部分只是賺取外快,並非借貸公司的真正職員,所以在安裝閉路電視后,也未必有效打擊這問題。”

2010年至2015年5月在1951借貸法令下展開調查數據
年份 開檔調查案例(宗) 調查中(宗) 被扣或提控(人)
2010 279 217 13
2011 261 179 51
2012 445 271 206
2013 442 378 199
2014 734 228 187
2015(5月) 356 78 283
總共 2517 1351 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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