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說,警方正在收集資料,不排除日后援引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和延伸)法令扣捕大耳窿,刑罰包括限制居留。
“由于這項法令最近才生效,目前警方正在收集相關資料和信息。”
他說,此法令闡明,任何被逮捕者,可被限制在國內各地拘留,期限則由防範罪案局決定,但不可超過5年;同時,被捕者也會被扣留在特別改造中心。
旺朱乃迪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問答環節,如是回答馬華張盛聞上議員的提問。
他說,政府意識到我國大耳窿問題日益嚴重,所有涉及人士都是賭徒,所以政府會加強執法,打擊這非法借貸活動。
裝電眼治標不治本
他指出,政府也會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給予地方政府執法方面的支援、到電視台發表演說,以及向民眾派發冊子等,讓民眾更了解非法借貸帶來的后果。
“警方也會委派調查官,到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參與執法,並會監督那些抵觸法令的借貸者。”
他說,目前也有多個政府的合法借貸機構,給予民眾微型貸款,因此希望有需要者可到相關機構接洽,不要非法貸款。
針對安裝閉路電視,監督非法張貼借貸廣告一事,旺朱乃迪說,地方政府執法官員在拆除這些廣告后,隔天就可看到新廣告。
“張貼廣告者以年輕人居多,部分只是賺取外快,並非借貸公司的真正職員,所以在安裝閉路電視后,也未必有效打擊這問題。”
年份 | 開檔調查案例(宗) | 調查中(宗) | 被扣或提控(人) |
2010 | 279 | 217 | 13 |
2011 | 261 | 179 | 51 |
2012 | 445 | 271 | 206 |
2013 | 442 | 378 | 199 |
2014 | 734 | 228 | 187 |
2015(5月) | 356 | 78 | 283 |
總共 | 2517 | 1351 | 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