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着女店员手淫 守卫员罚款3000
(吉隆坡6日讯)1名年轻守卫员因在公共场合露“鸟”并手淫,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俯首认罪,推事判处他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便以监禁5个月代替。
被告莫哈末丹尼尔(27岁)被控于本月1日早上10时30分,在桂和广场4楼一间精品店门外,向受害者玛丝莎菲娜丝(19岁)露出生殖器官并手淫,牴触刑事法典509条文(侮辱他人),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受害者看见被告在店外手淫,非常害怕,不敢作声,待被告“完事”离开后,受害者立刻到隔壁店求助,因害怕被告会回头及对自己做出一些可怕的事情。
构成阴影
被告辩护律师阿末惹嘉较早前为被告求情时,指被告对本身行为感到后悔和知错,同时向推事指出,被告患有哮喘,还有1名特殊儿需要养育,希望推事轻判。
此案主控官娥丽妮副检察司指出,被告让年纪尚小的受害者情绪受困扰,对受害者构成阴影,希望推事重判,给被告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