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头被冻结.董事代收款 写授权书交承包商作证
有限公司的来往户头被冻结后,董事可否以私人名义代为收取交给公司的款项?
⊙黄先生是一间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曾向大承包商承包小型的冷气工程。
公司在收到大承包商的汇款前,就开出3张支票,但因来往户余额不足而跳票。
他说,支票跳票导致公司的来往户口被冻结,故董事们建议由他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收取大承包商的款项。
“这笔款项数额为3万令吉,董事们已联署一封公函,要求大承包商以我的名义开出该笔3万令吉的支票。”
岂料,大承包商拒绝黄先生的要求,并要求出示证明该公司来往户头被冻结的证据。
“对方不肯给公司现金,也不愿开支票给我,我该如何处理?”
★张菲倩律师
黄先生必须与董事们拟定一份授权书,里面内容详细写明授权予何人代表公司接受款项、有关款项的数额和授权书的有限期限。
当这份授权书拟定后,就可以交给大承包商,作为该公司授权指定人选以个人名义接受工程款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