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昭光 :废除滥权违宪服装指南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赖昭光 :废除滥权违宪服装指南

世俗国公民衣着世俗化,乃天经地义常态。但这些被指不符合伊斯兰价值观的不及膝短裙、短裤或露肩臂装束皆被思维政教合一的官府拒于门外的事,每一年、每一天都不断在全国发生,绝不是什么新鲜事。



撞板过的公众,当然绝大部分是非穆斯林,而撞板的场所,当然也不分国阵或民联掌政的州属。内阁上周三会议讨论并指示各政府部门重新检讨指南规定,被认为是暂告一段落的“指南”。事实上,当这些事件普遍到暂告没新鲜感,暂告没新闻价值时,不必政客假假检讨,也会自动暂告一段落。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史帝文迪鲁强调,因个人衣着而拒绝民众进入政府建筑办理事务,是一种滥权举动,且违反了联邦宪法第5及第10条文赋予人民的“有尊严的生活及谋生,以及言论及行动的自由”。但是,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国阵或民联政府部门会认同律师公会主席的说法,毫无犹豫地废除这些滥权及违反宪法的访客服装指南。首相署副部长拉查里甚至说,现有的政府服装指南发挥教育作用,符合国家原则第五条:培养德行。

为了显示官爷与守卫之间有文明及愚蠢的差别,不敢动服装指南一根寒毛的领袖尝试将之阐释为与政策无关的“思维”个案问题。然而,到底是思维产生服装指南,还是服装指南制造出矫枉过正执法的思维?如果服装指南不存在,警卫根本没依据可管制访客衣着。若守卫遵循上头制定的服装指南而严格执法,展现尽忠职守的良好思维,政府领导不感到欣慰并给予表扬,则官爷的思维及原则出问题。



表演道歉秀

全国民事雇员职工总会已表明要特别表扬严格遵守该指南的警卫,并且会颁发表扬状给他们。这就说明表演道歉秀的上头纯粹是在“应景开明”,下有对策,即可预见服装指南会永续执行。

矫枉过正的执法,源自矫枉过正的指南。滥权的指南,出自具有滥权潜意识的领袖。国阵政府长期政教合一,伊斯兰党政府宗教第一,行动党政府样样第一,但至今没有任何自诩维护宪法的政府敢宣布废除其服装指南。皆因巫统政府怕被伊党嘲笑宗教意识薄弱,行动党政府担心伊斯兰党不高兴而自甘滥权屈就于宗教霸权。所以千错万错都是警卫的错,顺民被令自我约束,改变自己的思维,融入滥权的大环境,以大局为重,不要像律师公会那样,为琐碎事小题大做。

各政府部门的服装指南(Panduan Pakaian)或服装程序(tatacara pakaian),纯粹是一种指南,作为民众参考,并非律法,也无约束力,目的在于提醒或教育民众,希望相互尊重,不致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尴尬、侵犯他人的穿着而已?立法议会就职典礼服装指南肯定也不是法律,为何我们的草根英雄全都主动戴上宋谷?自甘尴尬、自残穿着来换取尊重?

前吉打州民联政府曾发出农历新年舞台表演指南,包括衣着、唱歌及跳舞限制。这当然也是非法律、无约束力的指南,但是官委的地方政府岂敢维护公民的人权,以违宪为理由,拒绝依循滥权的指南,有尊严地按照世俗国的原则批准演出准证?

真开明的政府,应允许人民生活模式具有一定的差异。以宗教及文化自我中心的心态要求其他公民服从,是霸权思维而非宽容中庸。任何违反世俗国标准的服装指南皆应废除。否则,言论世俗国,行动伊斯兰国,实践违反联邦宪法的政策(漂白为“指南”以降低罪恶感),乃政棍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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