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容叶氏打造印章 改革派保留法律追究权
(吉隆坡6日讯)董总改革派发文告说,董总印章属组织公产,不是董总主席叶新田的个人私产,对方在未遵循管理规章规定及组织授权下,私自伪造董总印章行为,改革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董总历届领导从没持有董总印章,都是由董总行政部按管理规章严格管理,董总上下人员皆须遵守这套管理机制,以保护组织利益和阻止遭滥用。”
文告说,任何人未经组织授权,不得私自打造董总印章,违者视同盗用董总财产和伪造文件。但叶新田私自伪造印章行为,证明对方我行我素和不尊重组织规定,把董总向来奉守集体领导的华社民间组织视为个人私产。
改革派今日以董总名义发文告说,叶新田7月3日在古晋筹募个人法律基金活动上发表颠倒是非、捏造事实和企图误导华教基层言论,以掩饰其近期疯狂破坏董总行为。
不愿遵循章程规定
“董总领导层风波肇因是叶新田不愿遵循董总章程规定,透过组织内部民主管道召开会议解决领导纠纷。”
他说,对方无法获多数常务、中委和大部分州属董联会会员支持,理应依照民主原则体面下台,但叶新田却厚颜栈权,为保一已之权位,频将董总及中央领导带入警局、法院,引进暴民和网军等外力,最后冻结银行户头和投诉社团注册局。
“叶新田在领导董总10年内造成华教与华团组织内外分崩离析,首开恶例疯狂利用庭令阻挠董总按民主方式解决问题、冻结银行户头瘫痪董总行政部正常运作、向社团注册局投诉介入调查董总等破坏董总行径,叶新田才是造成当前董总及华教的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