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戒月破戒偷吃 公務員被捕反抗
(雙溪大年6日訊)齋戒月破戒偷吃,公務員拒捕掙扎,但還是被伊斯蘭宗教局數名執法員制伏,帶返查辦!
國文《光芒日報》報導,公僕被捕后聲稱因為生病需服藥,所以才未履行齋戒義務。
據說,公僕與3名同籍男子昨早約11時45分,在峨崙一家非穆斯林餐館售賣食物或用餐,被展開取締行動的宗教局執法員逮捕。
瓜拉姆拉縣宗教局局長賽奧威奧斯曼說,由23來自吉州伊斯蘭宗教局、該縣宗教局和鉛縣宗教局執法員組成的執法隊,昨日在縣內熱點區展開突擊檢查。
他說,執法員抵達設在超級市場附近的餐館時,發現店內角落處的一個小房間,坐著3名介于46歲至76歲的男子,正在享用美食,其中一人就是拒捕掙扎的公務員,聲稱生病不能齋戒。
拒捕掙扎
他補充,另一名55歲男子則是售賣食物的穆斯林小販,相信是專門供應給不履行齋戒者。
賽奧威說,當局援引吉州2014年伊斯蘭刑事法第14(a)條文和14(b)條文,調查此案。
“第14(a)條文闡明,穆斯林在齋戒月期間售賣食物、飲品、香煙,都是不尊重齋戒,罪成將被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不超過6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賽奧威補充,第14(b)條文闡明,穆斯林在齋戒月期間,不可在公共場所用餐、喝水或抽煙,罪成將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不超過1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他續說,被捕者全部帶返錄取口供后,將被控上伊斯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