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枝:吵上公堂,媒體討了便宜
首相納吉面對人家一篇報導,除了提出控告,已經沒有別的選擇。
《華爾街日報》是預了面對控告才刊出這些取自馬來西亞的機密情報內容。
我們這裡,出現了兩種情況。
有人說定心說話,說不必擔心,新加坡4次告外國媒體都全勝,預先說了可以告勝《華爾街日報》。
有人急急作出澄清,說外國媒體刊出的機密情報不是由他的人提供的。如此澄清,使公眾有一份收獲,既說明是有人將內容漏給《華爾街日報》去爆出如此衝擊事件,公眾有了比較容易判斷的參考,可以自行定斷是誰和什么勢力向外洩漏這些內容。
一旦告上公堂,更多的料,真的假的及有點真的不過被放大而搬上法庭的內容,會成為公眾及媒體間更多的話題。
沉重的負擔
外媒,將事情當作是新聞專業的必然事情,輸了也不影響銷量和評價。新加坡4次告勝外媒,新加坡人卻從告訴過程中去自我判斷,打輸了官司的外國媒體,新加坡人過后並不覺得這家報刊不可靠,銷量與評價甚至更好。
個人或政府跟媒體吵上法庭,媒體已經居于上風,因為訴訟經過及分析到評論,由媒體向公眾作出傳達。公眾的心態,是比較向多方面的媒體探尋更客觀的訊息,相對的,只視個人或政府的訊息為其中一種參考。
再說回前中國總理溫家寶家族財富的事,沒有吵上法庭,其中最大原因,正是考慮到經訴訟過程,一是更多的料會見光,再一是不論最后判決如何,公眾看到了更多不宜曝光的事情。
官司費方面,也在心情上形成沉重負擔,一要分心應付已經難以應付的當前問題,又得擔心不知還有多少不利的新問題陸續浮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