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TI-M)主席拿督阿峇沙達認為,企業公司不應該向政黨提供政治獻金,避免私人議程影響選舉成績。
他說,資助競選的資金應該源自國家資金,當局也必須清楚列明誰不能提供政治獻金,如政聯公司、非公民和外國組織。
阿峇沙達是就一馬發展公司被指在第13屆大選時,資助首相競選一事,如此向“馬來西亞局內人”指出。
他說,那些已捐出政治獻金的公司必須宣佈他們的捐獻,以示透明及對股東負責。
阿峇沙達指出,政府應根據城市、鄉外和選民人數為主的方程式,從國家資金撥出款項資助競選活動,有關資助必須直接匯入黨的戶頭,而非個人戶頭。
他也認為有必要盡速擬定法律來管制政治獻金,因為政黨印象是國內最貪污的組織。
他說,1954年選舉罪行法令也有必要修改,並規定所有政黨的選舉開銷在呈交給選委會前,都要由合格審計師審核。
他指出,所有政黨都應有享有接觸媒體的平等機會,而且肅貪工作應該由黨最高領導層以身作則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