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联邦法院判词涉抄袭 林甘3月内须呈医药报告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指联邦法院判词涉抄袭 林甘3月内须呈医药报告

(布城8日讯)执业律师拿督林甘、建裕珍厂前董事经理拿督施朝全及另23人,因指责联邦法院判词涉及抄袭而面对藐视法庭指控的民事诉讼,联邦法院谕令林甘代表律师在3个月内提呈其当事人的医药报告。



以丹斯里苏利雅迪为首的五司今日谕令林甘的代表律师C.K.林(译音),搜集其当事人在美国治疗的所有完整医药报告。

“我要在3个月内看到(医药报告)。”

另参与会审的四司为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布沙末、丹斯里陈国华、拿督南利阿里和拿督阿兹哈莫哈末。



较早时,林甘的律师说,林甘今日基于健康问题需要动第二次手术而缺庭,因此要求法院展延审讯。

总检察署是在苏利雅迪于去年6月聆讯时,要求两名清盘师吴金德及黄文志(人名译音)重新考虑终止要求法院宣判林甘等人藐视法庭一事后,决定申请介入此案。

吴金德及黄文志是于2012年4月3日取得准令,要求法院开庭审理林甘及施朝全等25人指控法院判词涉及抄袭一事是否已构成藐视法庭;尽管林甘等人较后提出撤销准令的申请,但法院基于林甘等人的申请毫无论据,而于2013年8月驳回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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