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8日訊)不滿中國籍情婦一直伸手拿錢,本地華裔商人通過中間人擬賄賂移民局官員捉人,竟引發假冒移民局官員收取賄款事件。
一名巫裔食店男東主今日被控兩項假冒移民局官員,收取5000令吉賄款的罪名,不過,他只針對一項控狀認罪,法庭事后允許他以5000令吉保外候審。
住在彭亨關丹雙溪依薩的被告莫哈末少迪(39歲),被控于今年5月14日凌晨12時15分,假冒移民局官員,在關丹阿益布爹的馬石油油站,收取一名巫裔男子提供的1000令吉賄款,作為捉拿一名中國籍女子的酬勞。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于今年5月15日,下午5時,在關丹英迪拉馬哥打7/1路一間飲食店,收取一名巫裔男子提供的4000令吉賄款,作為捉拿一名中國籍女子的酬勞。
第二控狀認罪
被告觸犯2009年反貪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判決。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少過賄款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被告今日被控上關丹地庭,他針對第一項控狀,表示不認罪,針對第二項控狀,則表示認罪。
法庭哈比芭將該案訂于本月29日過堂,讓被告委任律師,並允許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候審。
此案由莎菲娜斯副檢察司主控。
消息指出,有關中國籍女子,是該名華裔商人的情婦,早前持有合法工作准證在關丹一間按摩院工作,遇上該名華商后即辭職。
由于該女子一直向華商要錢,令對方不滿,便通過一名中間人,賄賂被告,捉拿該名女子,不料,被告竟假冒移民局官員。
事件東窗事發后,該名中國籍女子因濫用工作准證,已被遣送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