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共英雄論誹謗罪名不成立 末沙布無罪釋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馬共英雄論誹謗罪名不成立 末沙布無罪釋放

(北海8日訊)4年前在政治講座發表馬共英雄論的伊斯蘭黨前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今日被法庭宣判刑事誹謗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北海地庭法官美奧蘇萊曼,是基于控方沒直接證據顯示被告有誹謗意圖,而作出上述判決。

莫哈末沙布步出地庭時向媒體發表簡短感言時,感謝律師團隊的協助,讓他終可擺脫4年來的不實指責。

莫哈末沙布被控于2011年8月21日,晚上10時至午夜12時,在威北打昔汝莪一場政治講座上,發表馬共英雄論,即稱于1950年2月率領馬共游擊隊襲擊武吉哈蓬警局的末英德拉(Mat Indera)為“HERO”(英雄)。



莫哈末沙布的言論,被刊登于《馬來西亞前鋒報》,指莫哈末沙布讚揚共產主義,貶損警方,隨后引起軒然大波。

歷經4年審訊,控方共傳召10名證人供證,包括歷史學家丹斯里邱家金。

今日的結案陳詞環節,第一辯護律師莫哈末哈尼巴強調,末英德拉確實被柔州政府譽為“爭取國家獨立的鬥士”,但卻與官方歷史書的觀點相反,在出現爭議的情況下,法庭不宜對歷史事件下定論。

第三辯護律師納沙坎結案陳詞時強調,刑事誹謗案必須由遭誹謗者起訴誹謗人才能生效,但當時被末英德拉殺死的警員已逝世,家屬無權代表死者興訟。

地庭法官聆聽雙方結案陳詞,認為控方無法提供有力證據證明被告有罪,宣判被告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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