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聯邦法院判詞涉抄襲 林甘3月內須呈醫藥報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指聯邦法院判詞涉抄襲 林甘3月內須呈醫藥報告

(布城8日訊)執業律師拿督林甘、建裕珍廠前董事經理拿督施朝全及另23人,因指責聯邦法院判詞涉及抄襲而面對藐視法庭指控的民事訴訟,聯邦法院諭令林甘代表律師在3個月內提呈其當事人的醫藥報告。



以丹斯里蘇利雅迪為首的五司今日諭令林甘的代表律師C.K.林(譯音),搜集其當事人在美國治療的所有完整醫藥報告。

“我要在3個月內看到(醫藥報告)。”

另參與會審的四司為聯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布沙末、丹斯里陳國華、拿督南利阿里和拿督阿茲哈莫哈末。



較早時,林甘的律師說,林甘今日基于健康問題需要動第二次手術而缺庭,因此要求法院展延審訊。

總檢察署是在蘇利雅迪于去年6月聆訊時,要求兩名清盤師吳金德及黃文志(人名譯音)重新考慮終止要求法院宣判林甘等人藐視法庭一事后,決定申請介入此案。

吳金德及黃文志是于2012年4月3日取得准令,要求法院開庭審理林甘及施朝全等25人指控法院判詞涉及抄襲一事是否已構成藐視法庭;儘管林甘等人較后提出撤銷准令的申請,但法院基于林甘等人的申請毫無論據,而于2013年8月駁回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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