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不买了.订金拿不回 看清合约入禀仲裁庭
看中车子缴付订金,过后改变主意不购买,订金却迟迟无法取回。
⊙李先生指出,妹妹在2008年看中了一辆知名轿车,根据规定必须要缴付1万令吉的订金,妹妹给了订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要求取回订金却不得要领。
他说,妹妹缴付订金时,合约上确实有列明订金无法取回,但一些跟妹妹相同情况的人士,却已取回订金。
他指出,听闻根据国家银行法则,业者与顾客进行买卖交易,若顾客在进行交易后没有取得购买的物品,业者就必须退回有关订金,此事是否属实?
他直言,该车行曾跟妹妹说,能以购买另外一款车子来抵销订金,但妹妹目前只想取回订金,此事已纷扰多年,应该怎么做才能取回订金?
★林若辉律师
通常顾客预订车子后又不购买,车行会退回有关订金,如果李先生妹妹的车行不肯退回款项,则要视有关的订金合约内容,合约上若指明不能退款,那恐就没办法。
如果不接受车行以购买另外一款车子来抵销订金的条件,建议李先生的妹妹应该写信给车行,明确地说明不要此条件。
建议李氏向消费人仲裁庭投诉,让当局调查处理,看是否能取回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