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0日訊)因涉嫌打死闖屋攻擊家人的表哥,被控謀殺罪的3名巫裔兄弟,其中2人今天在控方撤銷控狀后獲判無罪釋放,另一人則獲提控多一項誤殺交替控狀,被告堅持不認罪。
獲釋放的2兄弟聞判后,在犯人欄擁吻仍被控的兄弟慕哈末再尼,彼此抱頭痛哭,后者更號啕大哭,並頻頻以毛巾拭淚。
司法專員拿督諾丁目睹這一幕后,諭令通譯員先向被告宣讀其控狀,被告堅決否認謀殺罪,但在被問及是否要承認誤殺的交替控狀時,被告一時猶豫不決,其代表律師雷爾要求法庭暫休庭。
被告親友這時立刻趨近犯人欄安慰他,法庭復庭時,爾雷律師告知法庭,被告不認罪。
3名兄弟被告是慕哈末納斯里(28歲)、慕哈末阿米魯(21歲)及慕哈末再尼(25歲)。3被告當中,2人有殘疾,次被告智障,第3被告則跛腳。
他們原被控在2013年12月29日晚10時,在威中大山腳瓜遮嶺一住屋前,共同意圖謀殺占里約(44歲),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
此罪唯一刑罰是死刑。
第3被告面對的交替控狀指他在同一時間地點,誤殺占里約,觸犯刑事法典304(b)條文。
此罪最高刑罰是坐牢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目擊者指被告自衛打人
事發時正好到被告家的保險代理員古欣供証說,他當時正在五腳基處,看到本案死者追著3名跑入屋的少年,並聽到死者怒吼,說他好久沒打人。
古欣在回應雷爾的提問時說,死者家距離被告家數百呎,他過后見到死者跑回家拿了一條粗電纜,被告家有一人企圖將死者擋在門外。
他聽到被告母親高聲呼喊救助,希望有人幫忙控制死者,並指死者發狂,並見到被告妻子跑到門前,被告也在場,但手中沒武器。
被告是在死者企圖攻擊其母時,取來一支鉤球棒自衛。
他說,警方錄供時,他指被告以鉤球棒毆打死者的意思,是指被告要自衛。
他透露,死者家人是以宰雞為生,但不確定死者家門前是否經常放著刀,但他不排除這可能性。
案由阿米爾韓沙副檢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