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通过市议员 设路拱私人申请不受理
(怡保11日讯)怡保市政厅秘书扎古安说,若要增设路拱,需由注册居民协会或乡村发展暨治安委员会等受政府委托的单位,通过市议员申请,市政厅不受理私人申请。
他发文告说,市政厅交通顾问委员会于去年11月通过相关指南,设下增设路洞的条件,若申请地点不适合增设路拱,则考虑以减速线或减速警示牌替代。
他指出,增设路拱条件包括优先考虑学校、游乐草场及公众集合地点,并且不可在住宅区66尺、100尺及132尺保留地、路长少于200公尺、路宽少于6.1公尺、路陡度逾8%等地建设。
他补充,只有在有装设红绿灯的地点,才会考量路拱申请。
扎古安说,所有路拱申请,必须在相关单位的建议下,由市长批准通过,并且在工程进行至少前5天放上4个警示牌,标示将建设路拱。
他指出,在路拱工程完成3天后,才会在路拱表面涂上黄色线条,而“横条”安全警示线则在7天至30天内涂上。
他补充,市政厅只考量管辖范围内的路拱申请,在公共工程局管辖范围的路拱申请,则需向有关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