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球,跟做人做事是一樣的,就是要全力以赴,力爭勝利。不然,意義何在?
球場如職場,教練(主管)看的是這個人的態度,是不是全豁出去,每一次拔劍,都爭取更大的收穫,就如李尋歡,飛刀一出手,就是要置對方于死地。
如果像王吵所說,純粹出汗,那么這號人物最好呆在家裡看現場直播,看邵氏70年代的經典電影,在屋子裡走來走去,或上廁所,或喝杯水,一樣可以出汗。
職場上如果投入的只是放鬆、參與的心思,最好叫他加入什么總什么教的組織,讓他體驗感受刀來劍往的氣氛,學習如何在一片哀嚎的亂局,維持呼吸走出來。
真的,叫我史泰龍,戰到最后一滴血是我崇拜仰慕的信條,一下場打球,不死不歸,一步入公司,“拼到最后”,是輸入血液的4個大字。
千萬別讓王吵的說法給麻痺蒙蔽,跟胸無大志的人談理想,好比跟妓女講貞操。
眼看上半年越來越亂,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幹一場,管他天崩地裂,沒年沒月,等有一天殺出一條血路,再舒舒服服告老回鄉,坐享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