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5歲女童 生父繼母被控

(巴西馬12日訊)“5歲女童被虐案”;女童的生父及繼母今日被控虐待及疏忽罪名。

拉哈尤(23歲),被控于今年1月至5月在蘭斗班讓甘榜峇古士的住家虐待5歲女童諾朱利雅娜,導致她身體及心理嚴重受創。抵觸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第31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罰款2萬令吉或監禁10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也在刑事法典第325條文(致傷他人)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女童的生父祖格菲里仄奧曼(39歲),被控身為監護人卻失責和疏忽,導致女童被虐待,牴觸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第31條文。

地庭法官達祖基批准被告每一項控狀以2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法官定下8月16日過堂,在保釋期間,被告必須在每個月1日至5日到蘭斗班讓警察局報到。

此案主控是茱麗亞副檢察司,2名被告代表律師是莫哈末利祖旺。

諾朱利雅娜上月26日被發現手腳、頭部及身體留下多個新舊傷口及骨折等,疑曾遭虐待。其生母之后送女兒到哥打峇魯中央醫院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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