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州記者
一個人做錯了事,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日前,報章報導一名未婚媽媽產下夭折的嬰兒,將嬰兒砍成8段沖入馬桶,手段極其殘忍。
孩子是自己懷胎十月生下,一個媽媽這樣對待自己親生骨肉,于心何忍?
人做錯了事,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管什么理由,都不應該拋棄或將孩子致死,畢竟小孩是無辜的。
社會生病了,父母殺害親骨肉的新聞屢見不鮮,很多人因為未婚先孕,或者年輕缺乏負責感,不願承擔后果而將無辜的孩子殺害。
但我們是有人性的,不是禽獸,何以下得了手,去殺害自己的親生骨肉?
很多時候,人在面對難題時,都不願意去面對和接受,才會導致悲劇的發生;在面對問題時,其實可以嘗試向家人、朋友或老師傾訴,尋求解決方法。
人不是十全十美,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們可能也會不小心誤入歧途,但要知錯能改,不要滅絕人性。
家庭教育也是很重要的一環,父母應該教育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因為害怕負責任,而作出一些出賣道德良知的事,這種行為非常要不得的。
做錯不是絕路,只要肯糾正,還有翻身出頭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