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上訴庭今日維持高庭裁決,即國大黨需按照社團注冊局的指示舉行重選。
上訴庭于是駁回不受社團注冊局承認的國大黨主席拿督斯里巴拉尼威、國大黨副主席兼總秘書拿督蘇迪納登、拿督峇拉克里斯南及巴拉卡斯勞提出撤銷社團註冊局指示的申請。
以拿督阿茲亞阿里為首的上訴庭三司認為,在向國大黨發出重選指示時,社團註冊局是依據權限行事。
高庭在6月15日駁回巴拉尼威等人挑戰社團註冊局指示的司法檢討申請,他們過后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註冊局在去年12月5日通知國大黨,基于違反一些規定,該黨副主席和中委職及一些支部選舉無效,並指示該黨需在90天內為這些職位舉行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