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鄧珮珍
(居鑾13日訊)居鑾市民強烈反對居鑾市議會擬實行“拖車迫使還泊車罰款”措施,他們認為這項措施太嚴厲,同時也質疑市議會是否有拖車的權力!
受詢的民眾指欠罰款不還是有錯,但拖車就太嚴重和過分。要人民繳罰款,應該有其他更有效方法,不致于要用激烈方式解決。
民眾說,現在採用的“還罰款換泊車固本”方式就很有“人情味”,很多人會因為繳了罰款,可拿回同等價值的泊車固本,而願意去還罰款。
居鑾市議員馬華黨鞭張春蘭及居鑾市議員顏麗秋,先后在公開場合透露,居鑾市議會計劃實行拖車措施,以迫使民眾繳還泊車罰款。
對此,《印象柔佛》向市民進行民意調查,受詢的市民幾乎是一面倒的強烈反對,他們指這不是利民的措施,而且執行上有困難,希望市議會從長計議。
恐引發社會問題
一名車主說,如果市議會員工在拖車時遇上車主,雙方可能會起沖突,發生暴力事件,一些氣憤的人可能會到市議會主席,或市議員家丟汽油彈,引發社會問題。
另一人說,車主發現車子不見肯定會報案,屆時就變成罪案,再者,車子拖回市議會后,車內財物和物品不見誰負責?
此外,多位市民也質疑在法律上能否站得住腳?市議會有沒有這個權力?
受訪者建議,如果要實行拖車,就要學習銀行的方式,先給通知信,給一個限期還欠款,過了期限不還,再採取行動,而不是馬上就拖。
民眾說,如果市議會有和陸路交通局連線,欠下罰款就無法更新路稅,車主就會怕了。
張春蘭:主席易人未必採納
張春蘭說,這項拖車建議是由前任市議會主席提出,但是現在換了新主席,計劃是否執行,仍是個未知數!
她說,前任主席是在市議會于今年一月接管泊車系統后,發現有很多民眾不放泊車固本,開出罰單后也不繳罰款。
她說,為鼓勵民眾放固本和還罰款,于是推出“還罰款換泊車固本”的優惠,確實有不錯反應,但依然有很多罰款沒還,所以才提出拖車的方法。
她說,這只是建議,一些細節例如如何執行、何時推行等都沒討論,現在換了主席,會不會接受這項建議?或許會推翻這也說不定!
她提醒民眾要守法,泊車一定要放固本,有給泊車費就不會接到罰單,接到罰單后若有去還,也不怕市議會採取任何對付行動。
應給放固本者寬容時間
多名受訪民眾坦承,他們向來奉公守法,都會放泊車固本,但有時去辦事而超時,就接到罰單,覺得很無辜。
一名男士就說,有放固本和沒放固本都是罰30令吉,不如不放!
他建議市議會可給有放固本者,擁有15分鐘寬容時間,如果超時的時間是在15分鐘內就不開罰單,之后再開罰單,而罰款額也可低一點。
此外,有人建議,可用鎖車輪方式,給了開輪費才可把車開走,有阻嚇作用。
民眾說,由于向來執法不嚴,大家才有僥幸心理,況且市議會常有半價優惠,民眾就等有折扣時才去還。
治標不治本
★陳先生(41歲,技術人員)
我覺得這措施不合理,治標不治本,頑固的車主還是不會怕。
如果真要實行拖車,事先要發警告信,給車主一個限期還清罰款,之后才採取下一步行動,才是合理,如果欠了太多,沒法馬上還清,也該給時間攤還。
給泊車費是應該的,有些人就抱著僥幸心理,只是泊一會,就不放固本。
給解釋機會
★劉慶積(49歲,商人)
我向來都有放固本,但自從柔州周假改在周五后,我常常忘記在星期日放固本,結果就接到罰單,我都會去還,因為可換到泊車固本。
奉公守法的民眾不會擔心拖車,那些拖欠很多的就可能會怕,但要欠下多少錢才拖車,該要有合理數目。
我建議在執法前要先通知車主,給車主還罰款和解釋的機會。
懲罰太嚴重
★林女士(50歲,家庭主婦)
這個制度或許會有點效果,擔憂的人會趕快去還罰款,如果要把以前欠下的罰款都一次清算,很多人會中招了
無論如何,這樣的懲罰太嚴重了,如果車主欠下太多罰款沒辦法還,拖了車也是沒法解決問題。
我接到罰單都會去還,因為可以換回同等價值的固本,這個就很好。
人民會反感
★林瑞華(53歲,電腦業者)
市議會有這個權力嗎?這是不好的措施,會讓人民更加反感!
給泊車費是責任,還罰款也是責任,但是拖車不是好措施,現在還罰款換固本的方式就很好。
我一定有放固本,但有時去銀行辦事,放了1小時的固本,如果情況允許就會到泊車處補放固本,但有時沒法這么做,就接到罰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