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李志強攝)
(士拉央13日訊)甲洞“殺子埋屍廚房案”女被告的代表律師馮吉祥,因認為霹州紅毛丹幸福醫院所提呈精神評估報告資料不足,因此要求推事致函院方,要求提供更加完整的資料。
他指出,院方所提呈的報告內,沒有證實女被告陳寶佳(33歲,譯音),在案發當日是否患有“受虐妻子綜合症”,因此要求推事諾麗安娜致函院方,否則他不能為被告求情。
“院方在報告中,只證實女被告沒有‘患有嚴重的精神問題’及‘被告情緒穩定,並適合接受審訊’。
“我們希望法庭能致函霹州紅毛丹幸福醫院,同時也希望法庭能維持,日前所擇定在9月8日的過堂日期。”
推事指出,女被告已經完成了評估檢查,但她允許代表律師的要求,若院方認為有需要,讓被告重新接受評估。
陳寶佳在6月12日被提控,控狀指她在3月29日,于隆市甲洞烏沙哈再也花園第10路一間雙層廉價排屋內,在知道男被告犯罪的情況下,維護被告罪行並毀屍滅跡,即埋葬死者屍體,牴觸刑事法典第201條文。
其丈夫盧崇文(譯音,收帳員,33歲)也在同一天被控謀殺罪名,控狀指他上述同一時間及地點,謀殺兒子,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此案主控官為莎麗花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