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一名德士司機承認威脅及致傷妻子及妻舅罪名,被判罰款1萬4500令吉,或以監禁12個月取代。
被告再那阿比丁(45歲)被控2項傷人罪名, 即於今年6月14日至7月8日期間,分別在3個地點,致傷妻子諾愛莎(38歲)及妻舅湯卡加里斯瓦仁(32歲),還毀壞妻舅的汽車。
被告還使用利刀挾持3歲孩子,並且威脅妻子吞食過量藥物,還恫言要殺死妻舅、岳母,包括妻子的姐姐,恐嚇要讓妻子看到家裡有屍體。
此案由推事依利沙里曼審理,被告認罪後,其代表律師達蘭吉星以是夫妻誤會,指被告的妻子也有挑撥離間,要求推事輕判。
被告繳付罰款後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