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3日訊)印裔青年3年前打死雇主案,怡保高庭今日裁決被告誤殺罪成,入獄5年,刑期由被捕日即2012年5月17日算起。
被告沙迪亞(32歲)今日在怡保高庭對罪名俯首認罪,並獲得輕判,被告刑期剩下不超過2年。
沙迪亞被控于2012年5月14日下午6時30分至晚上8時30分,在巴占一商店打死蘇萊曼,抵觸刑事法典第304(b)條文(誤殺)。
案情指出,被告與死者在事發當天不知何故發生口角,被告即以籐鞭及水管毆打死者,過程被5名員工目擊,死者最后逝世,死因為大量出血。
怡保高庭法官拿督山蘇丁今日宣判時指出,被告與當時24歲的死者蘇萊曼是雇主與員工關係,被告在知道以水管及籐鞭毆打死者的頭部、手及身体,將鬧出人命的情況下犯罪,尤其頭部更是敏感部位,因此這是嚴重的罪行。
他指出,法庭需考慮到多個因素,包括大眾利益,因此必須在取得平衡之下,作出适當裁決。
“但被告在事發后遭到警方逮捕時,表現合作,並且承認過錯,無疑使此案調查進展順利,也節省了法庭審案時間及費用。”
被告代表律師為丹斯里莫哈末沙菲依及法克魯,副檢查司為蘇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