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車,看好好才拖 鄭來興5建議息民怨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北馬頭條】車,看好好才拖 鄭來興5建議息民怨

報導:陳佩欣
(檳城13日訊)行動黨光大區州議員鄭來興提出5項建議,要求檳島市政廳改善拖車及鎖車輪措施,并設立標準程序,以免這項措施遭人民誤解,甚至認為州政府只會拖車及鎖車輪。



這些建議包括:

一:清楚列出如何違規泊車會被開罰單、鎖車輪或被拖車。

二:凡違規泊在轉角處影響其他車主視線車子應被拖走,泊在殘障人士泊車位、摩哆位及雙重泊車的車子,也應被拖走。



三:停在小路、不太繁忙道路及住宅區內的車子,應給予通融,不應拖車。

四:執法人員先集中在違規泊車的“黑區”執法,設立“熱點地區”,注重在繁忙道路,以及違規泊車黑區進行執法,才會達到效果。

4年未檢討

五:市政廳應經常對拖車及鎖車輪措施進行檢討。

他接受《中國報》訪問時這么說,拖車及鎖車輪措施自2011年尾執法以來,至今沒有進行檢討,因此無法了解民眾對這項措施的看法。

“檳市政廳應要進行檢討,聆聽民眾的看法及反應,做出改善。”

他希望市議員們可親自“下場”,了解人民對拖車及鎖車輪的看法。

鄭來興早前在第13屆第3委第1次州議會,參與辯論州元首施政演詞時提及拖車課題,直指已有民眾對執法人員拖車感到不滿,甚至有人直指“選民聯就是選出會拖車及鎖車輪的政府”。

執行4年未定標準作業程序

鄭來興說,拖車及鎖車措施是在2011年尾開始執行,但卻沒有一套的標準作業程序(SOP)。

“無論是當市議員或是當州議員,我幾乎每個月都會接獲有關拖車的投訴。”

他說,大部分的投訴者都理解自己違規泊車是有錯,但卻都認為自己的錯不致于要被拖車。

“有些投訴者指,他們把車子停放在,兩個泊車格之間的空間,並不會阻礙到交通,卻也被拖車;有者投訴指他們違規被拖車,但其他違規者卻沒有被拖車,質疑執法人員雙重標準。”

他說,拖車及鎖車輪是很好的措施,可以避免車主亂泊車,但必須要有好的執法,如拖車的標準作業程序,以免引起人民反彈。

執法偏差令民誤解

“我認同拖車及鎖車措施,但希望看到有好的執法!”

鄭來興在2013年當選光大區州議員前,曾擔任檳島市議員,拖車及鎖車措施就是他任職市議員期間開始執行。

“我認同這項措施,但最重要還是要有好的執法,才不會讓人民對這項好的措施有誤解。”

他說,若在執法方面出現偏差,就會讓人民出現誤解,有著甚至會認為州政府只會拖車及鎖車。

他希望市政廳執法人員的執法,不要讓人民覺得有偏差及雙重標準,以免影響人民對市政廳及州政府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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