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认偷手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他不认偷手机

(吉隆坡14日讯)涉嫌在刘蝶广场偷手机的无业巫裔青年,今天被控上推事庭面对偷窃控状,但他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



22岁的被告沙鲁安努亚今早11时许被带到吉隆坡推事庭,被控于本月11日下午4时47分,在武吉免登刘蝶广场底楼的Techasia Boutique手机售卖店,偷走价值800令吉的黑色联想S860手机。

被告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及罚款。

在耹听控状期间,被告显得非常混淆,问他是否认罪时,被告起初表明认罪,但在推事诺阿米娜都多次解释他所面对的指控后,被告才表明不认罪。



案件下月14日过堂

主控官苏海米依布拉欣副检察司原先建议让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但被告代表律师沙哈鲁丁阿里要求把保释金降低至3000令吉。

推事最后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且将此案订在8月14日过堂,被告双亲今日也有出庭。

家人在主控官协助下办理交保手续,被告双手被反铐在身后,由庭警从法庭临时扣留所押出来,甫现身即被媒体重重包围;他于下午约3时10分在签保后获释。

根据报导,事发当天晚上,被告与另一名同伙在偷窃手机者被逮捕后押回警局,负责调查此案的查案官擅自放走被告的同伙,该名同伙编织谎言,指被告偷手机店铺附近的Oppo专卖店职员欺骗他们,更因此纠众前往专卖店报复,最终引发骚乱事件,警方事后逮捕19人归案。

律师求情须顾家人
聋哑父母担保被告

被告的父母虽为聋哑人士,却必须为儿子的过错“买单”。

他们在休庭后由主控官陪同处理交保手续,充当担保人的被告父亲,透过主控官的协助,才能缴交保释金。

据了解,排行老么的被告无业,在家中和两名哥哥照顾聋哑的双亲。

被告代表律师沙哈鲁丁阿里在庭上请求降低保释金时,也提出上述原因。

“被告由于必须照顾双亲的起居饮食,并没有逃跑的理由,况且其双亲也希望能和他开心度过今年的开斋节。”

被告双亲被追拍
律师求记者手下留情

另外,由于儿子所涉及的案件受到全国瞩目,被告沙鲁安努亚的双亲在交保期间遭摄影记者重重包围,从金马区警局赶来的莫哈末凯鲁不得不多次哀求在场的摄影记者“放过他们吧!”。

较早时,被告在控上庭时透过特殊通道被带入庭内,在庭外守候一个上午的摄影记者无法一睹其真面目。

摄影记者在得知被告双亲皆有出庭时,即全程紧跟拍摄他们,使到莫哈末凯鲁哀求摄记,念在两老都是残疾人士而手下留情。

律师:警总长诽谤被告

沙鲁安努亚的另一名代表律师莫哈末凯鲁指出,警察总长卡立针对刘蝶广场骚乱事件发表不实言论,已对他的当事人构成诽谤。

他指出,卡立声称被告是和同伙在手机店内干案,但实际上,出现在店内的只有沙鲁安努亚一人,其同伙则在楼下等待。

“卡立的言论剥夺了我当事人的利益,据他指出,在他被释放后,他并没有发表任何声明或联络任何人,更没有联络部落客‘Papagomo’(本名旺莫哈末阿兹里),也没有捏造买到假手机的故事!”

莫哈末凯鲁也认为,卡立应表现得更专业一点,在发表任何声明之前应预先求证,并指他的表现将影响民众对警方,甚至是我国司法界的信心,同时他也呼吁民众在法庭未定罪前,就擅自认定当事人有罪。

律师冀减低刑罚
刑事罪改为偷窃

沙哈鲁丁阿里较后在庭外指出,他将设法向推事庭申请修改控状,以判处较轻的刑罚,例如设法把被告所牴触的刑事法典第380条文,改为第379条文(偷窃),罪成者,将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我也是在今早(周二)才和被告会面,因此还没听取他对案件的说法,一直以来,警方都是此案的主要消息来源。”

被问及为何会在较重的刑罚下被控,沙哈鲁丁阿里认为是案件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导致被告面对较为严重的刑罚。

“偷走的物品价值不高,但被告的举动所引发的风波却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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