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偷窃手机 巫青获准3千令吉保外 384531 384531 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14日 涉嫌在刘蝶广场偷手机的22岁青年沙鲁安努亚,今日被控偷窃价值800令吉的智能手机。 他否认有罪,获准以3千令吉保外,案件在8月14日过堂。 控状指出,被告涉嫌在本月11日下午4时47分,在刘蝶广场偷窃手机,触犯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及罚款。 这名青年是在星期六遭警方逮捕归案,过后刘蝶广场便发生连串示威和骚乱事故。 更多报导翻阅今晚/明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