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偷竊手機 巫青獲准3千令吉保外

涉嫌在劉蝶廣場偷手機的22歲青年沙魯安努亞,今日被控偷竊價值800令吉的智能手機。

他否認有罪,獲准以3千令吉保外,案件在8月14日過堂。

控狀指出,被告涉嫌在本月11日下午4時47分,在劉蝶廣場偷竊手機,觸犯刑事法典第380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及罰款。

這名青年是在星期六遭警方逮捕歸案,過後劉蝶廣場便發生連串示威和騷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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