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皆聾啞人士 律師以“照顧雙親”要求減保釋金 384963 384963 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14日 被告的父母雖為聾啞人士,卻必須為兒子的過錯“買單”。 他們在休庭後由主控官陪同處理交保手續,充當擔保人的被告父親,透過主控官的協助,才能繳交保釋金。 據了解,排行老么的被告無業,在家中和兩名哥哥照顧聾啞的雙親。 被告代表律師沙哈魯丁阿里在庭上請求降低保釋金時,也提出上述原因。 “被告由於必須照顧雙親的起居飲食,並沒有逃跑的理由,況且其雙親也希望能和他開心度過今年的開齋節。” 本報攝影:連利元 詳細報導翻閱今晚/明日《中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