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入獄1年罰1000令吉 年輕媽媽含淚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判入獄1年罰1000令吉 年輕媽媽含淚認罪

(馬六甲14日訊)情侶殺2歲親子埋屍后院案,為母者今日承認蓄意暴露或遺棄親生兒子罪行,遭推事判入獄1年及罰款1000令吉。



另一方面,被告男友因謀殺此案男嬰罪名,已在高庭被控。被告律師要求法庭輕判女被告,以讓她成為謀殺案重要證人。

法庭較后判被告坐牢一年,刑期從去年8月31日被捕日算起,罰款1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必須以坐牢一個月取代。

養父母沒能力保釋



被告西蒂法蒂瑪(25歲),來自柔州禮讓縣利豐港實廊烏達瑪花園。控狀指她于2014年2月11日晚上約10時30分,在馬六甲武吉卡迪花園峇央第14路,身為12歲以下孩子的父母或監護人,卻將2歲的孩子莫哈末依拉法阿都哈迪蓄意暴露或遺棄,觸犯刑事法典第317條文。

被告站在犯人欄受審時,全程落淚,並不斷抹拭淚水。她向推事莎麗娜俯首認罪后,其辯護律師莫哈末慕斯達化求情說,被告從小被領養,養父母從事甘榜式的小生意。

他說,被告養父母收入低微,上次被告獲准擔保5000令吉,養父母沒能力保釋,使被告自去年8月一直被扣留至今,等于在扣留所關了11個月。

他指出,被告除了失去自己親生兒子,其男友目前在高庭面對謀殺罪行,被告已答應成為謀殺案重要證人,希望法庭輕判,讓被告能與家人過開齋節。

負責主控此案的符永樂副檢察司說,被告是死者的親生母親,希望法庭基于公眾利益,給予嚴判。

被告養父母也在場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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