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旅遊促進局指出,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首季前來我國觀光的遊客,購物消費超越了住宿消費,共取得10.8%成長,達到49億令吉。
該局發表文告指出,這意味著,遊客消費收據中,有28.1%是購物收據,另外26.3%是住宿收據。
文告指出,和去年同時期相比,今年首季的遊客消費中,有69.6%是用于住宿、購物和食品飲料,相比往年則是68.5%是用于住宿、購物與組團旅遊。
文告說,在遊客的總消費中,有54.4%是用于住宿與購物,在購物上的消費,汶萊遊客占了42%、新加坡占了37.6%、日本占了37.6%、泰國34.5%和沙地阿拉伯則是27.8%。
購物列第2主要活動
根據旅遊促進局的抽樣調查顯示,72.7%的遊客將購物列為第2主要活動;有5個購物區是外國遊客的選擇,分別是武吉免登(42.7%)、喬治市(17.0%)、亞庇(14.1%)、茨廠街(12.3%)與新山(11.7%)。
文告指出,在遊客的購物清單中,有49.6%是購買衣服、手工藝品為45.5%、鞋子21.7%、化裝品為16.4%和巧克力為13.3%。
“每名遊客的平均消費,與去年同時期相比也取得3.5%增長,從2014年首季的2609令吉,增加至27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