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保釋‧30日過堂 拳手阿里被控煽動罪

(吉隆坡16日訊)綽號”拳手阿里”的大馬退伍軍人協會主席莫哈末阿里巴哈隆,因劉蝶廣場騷亂事件上發表煽動性言論,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煽動罪;被告不認罪,獲准以8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控狀指出,被告(44歲,商人)被控于今年7月12日晚上約8時30分,在吉隆坡劉蝶廣場前面已發表煽動性言論,因此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4)(1)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長達3年或兩者兼施。

莫哈末阿里是于上週日騷亂事件中涉嫌發表種族言論,前天向警方自首時遭逮捕。

不能騷擾證人

主控官拉威德蘭副檢察司向法官建議,讓被告以1萬令吉保釋外出,但遭莫哈末阿里巴哈隆代表律師拉古納反對。

但是,拉古納代為求情說,被告只是1名做小生意的商人,需養育5名都在求學的孩子,也在閱讀報紙后立即到金馬警局自首,並給予充公合作,希望法官能把保釋金降至5000令吉。

刑事地庭法官拿督加吉星最終允許被告以8000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釋外出,並擇定7月30日重新過堂。

法官也諭令,被告不能騷擾或聯絡或劉蝶廣場騷亂事件的證人,同時不能再度牴觸煽動法令第4(1)條文,否則將撤銷莫哈末阿里巴哈隆的保釋。

拉古納是律師公會前主席,他較前在庭外向記者會說,他是代表被告處理保釋事宜的律師,由于適逢開齋節前夕,一時找不到其他友族律師代為出庭辯護,只好找他幫忙,並希望被告可以今日獲釋,以便開心與家人度過開齋節。

步出法庭喊馬來人萬歲

交完保釋金后,莫哈末阿里步出法庭時多次高喊“馬來人萬歲!”,態度囂張。

2天前向警方自首的莫哈末阿里,週四早上11時許抵達法庭。時隔兩日未見面的妻子,也立刻上前擁抱他。

他的出現吸引大批攝影記者圍拍,場面相當擁擠。

根據社交媒體流傳的短片,被告曾在週日當晚發生騷亂之前,在劉蝶廣場前發表具煽動性的演說,煽動在場者的情緒。

這名行事高調的前軍人,在面子書自稱是巫統黨員。他曾多次扮演煽動民心、製造混亂和叫囂的先鋒,包括到淨選盟前聯合主席拿督安碧嘉住家前跳屁股操,以及在上個月舉行的“首相與非政府組織對話會──沒什么好隱瞞”論壇上鬧場,對話會之后也被迫腰斬。

控狀中指”拳手阿里”發表煽動性言論全文(中文翻譯)

“被犧牲及持木棍(kayu)的華人孩子。”

“Okay,我們要求公平,這是馬來小孩的尊嚴,不是因為一“隻”(sekekor)華人小孩攻擊多名馬來小孩,也不是寬恕欺詐馬來人小孩的華人小孩。”

“這是馬來人的土地。”

“團結,反抗沒有教養的民主行動黨華人。”

“真主至大,真主至大,真主至大,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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