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生紙可寫男友名字 非合法夫妻孩子屬私生子

發現男友多年前與別的女人註冊結婚,現任女友的孩子是不是成為私生子?

⊙黃小姐與男友拍拖3年,且在一年前開始同居,他們互許承諾會與對方結婚。

在4個月前,黃小姐發現自己懷有身孕,並向男友透露有意註冊結婚,惟遭男友以懷孕拍婚紗照不好看,要等孩子出生才一併註冊和拍婚紗照。

她指出,當時欣然接受男友的說法,沒想到在一個月前,她無意中發現男友與另一名女子已經于5年前註冊結婚,至今未辦理離婚手續。

她說,她向男友追問實情的時候,男友的解釋是該段婚姻是父母之命,他無從拒絕,不過他已經與妻子沒有見面和聯繫。

“我想知道,如果我的男友繼續在有名無實的婚姻狀態裡,我的孩子是不是屬于私生子?孩子的報生紙還能填上父親的名字嗎?”

★麥嘉強律師

如果黃小姐是我國公民,她身為孩子的母親,有權力決定誰要當孩子的父親,報生紙上也可以寫上男友的名字

不過,由于黃小姐與男友不是合法夫妻關係,故婚姻以外的孩子屬于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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